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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2022-06-06 16:47:00  来源:兴化检察院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红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

  2020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泰州当先进,地方进十佳”为目标,以“案件质量提升年、品牌打造突破年、作风纪律强化年”为抓手,忠诚履职,苦干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相关工作被上级领导批示肯定8次,再次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最高检确定为“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单位”,获评全省“示范办案中心”。

  一、决胜收官,在扫黑除恶中体现检察担当

  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院党组会、检委会专题研究相关工作21次。整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业化办案组、“六清行动工作专班”力量,实现案件全部办结,举报线索清查完毕,“打伞断血”深挖到位。三年来,共办结涉恶案件21件142人。在办理张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认定张某与其妻戴某系“一人主外,一人主内”的“夫妻店”,以首要分子追捕戴某。最终,戴某获刑七年。

  提升检察监督贡献度。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做到精准打击,除恶务尽。今年以来,共改变涉恶定性4件25人,监督立案6人,纠正漏捕漏诉6人(单位),发出纠正侦查违法通知书2份。监督立案的“路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首要分子张某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挖掘案件办理治理力。针对扫黑除恶中发现的相关领域治理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进专项治理。向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发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1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针对兴化、姜堰两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为维持行业批发专营地位,多次对零售经营户车辆非法追逐、拦截、检查等问题,以及相关行政监管中的漏洞,向两地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进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治理。推进安丰国蟹市场专项治理检察建议被评为泰州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根据该案改编的微电影《绝不放过》,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表扬。

  二、法治护航,在民企发展中提供检察保障

  完善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机制。成立服务保障民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小组,印发《“检察护航民企”活动方案》,建立服务保障民企工作考核机制,完善涉民企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制度,严格涉企案件逮捕审批程序。创新《办理民营企业案件风险评估制度》,根据案件办理对企业的影响程度,明确不同风险等级处理方式。相关做法获泰州市委转发。与市工商联共同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邀请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院,并听取意见建议。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刑事犯罪,优化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刑事案件12件30人。办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市场秩序案23件78人。开展“破坏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立案5件6人,监督撤案6件8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对接,集中清理涉企立而不侦、久侦不结案件。服务“中国兴化调味品产业集聚区”建设,助推调味品行业专项整治。

  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推动民营企业涉罪轻刑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得到轻缓处理。对企业涉案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6人,不起诉9人,监督撤案4人。在办理我市某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单位行贿案中,做到慎捕慎诉,在综合评估行为性质、危害后果以及企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依法建议对企业负责人适用缓刑,获法院采纳。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结合企业涉罪案件办理,开展分析研判,针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等,进行释法教育,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

  三、防控风险,在社会治理中贡献检察智慧

  坚持和发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秉持刑法审慎谦抑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提高司法效率、钝化社会矛盾。全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736件1053人,适用率达94.53%,量刑建议采纳率97.5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91%。创新《量刑建议呈批表》制度,公开具体量刑计算过程,帮助犯罪嫌疑人直观认识认罪认罚法律后果。开展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工作,对控辩协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促进该制度规范运行,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和发展刑事和解制度。出台《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规定》,挂牌成立“刑事和解工作室”,成立院领导牵头的办案组,专门负责刑事和解案件办理。共促成刑事案件和解6件,促使因案破裂的邻里、亲属、同事关系重归于好。强化公开听证制度,围绕不起诉决定、被害人申诉办理等,开展公开听证34次,自觉接受监督,让公平公正可感可知。办理的2名80多岁高龄老人因过激行为致轻伤害案件,双方互不相让,多次信访,我院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几十年老邻居握手言和。

  坚持和发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打造“楚楚普法工作室”,建立一支朝气蓬勃的年轻检察官普法队伍。在新媒体发布普法作品48期,其中视频13期,分发《楚楚普法宣传册》和宣传单2000余份,开展大宣讲8次。获评泰州首届普法志愿服务“项目之星”。擦亮“小翁姐姐”工作品牌,开展各类学校、社区法治宣讲18次,案件集中训诫5次,亲职教育76人次。针对某中学在校生违法涉罪现象频发,进行类案分析,向该校发送检察建议,防止同类现象发生。该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小翁姐姐”工作室获评泰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四、以民为本,在民生福祉中完善检察服务

  助力“美丽兴化”建设。围绕市委生态兴市战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件。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推动240余条居家船转移到集中停放区,防止生活用水污染河道,该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推进固废专项整治,发现一公司超期贮存矿物油泥等固体废物近4000吨,部分已泄露,督促规范处置完毕,该工作被最高检信息采用。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牵头与公安、农业农村等六部门出台保护野生动物“两法衔接”工作意见,形成保护合力。办理非法狩猎案4件10人,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0.97万元。

  助力“舌尖安全”保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为人民食药安全保驾护航。开展“食药安全·兴检守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食药安全犯罪。共办理涉食药安全案件9件29人。积极开展危害食药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移送立案2件,纠正漏捕1人。提前介入并督促相关部门移送全省首例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线索,被告人焦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开展“食药安全·兴检守护”宣传周活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走进社区、乡镇、企业、学校开展食药法治宣传活动,受众达1000多人。

  助力平安兴化打造。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办理的自封“维权斗士”,实则利用自媒体平台实施犯罪的徐某案件,得到中央政法委的关注。强化刑罚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坚强后盾作用,办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侵害人身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0件15人,同比下降6.25%。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7件254人。助力平安交通建设,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280件280人。致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金融诈骗、妨碍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0件37人,为国家和被害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3万元。

  助力精准脱贫攻坚。落实司法救助政策,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1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万元。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作用,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检察监督案件15件。支持起诉一件3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追回70余万元。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走访群众、集体等40余次,援助8个行政村党建组长项目。与6个行政村结对帮扶,两年来,走访群众124户,先后投入资金扶贫助困,整治乡村环境等。

  五、争先进位,在法治建设中优化检察产品

  做优刑事检察。全年批捕185人,起诉1018人,同比分别下降63.22%、19.33%;不起诉95人,同比上升33.8%。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将庭审证据要求向侦查环节传导,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6次。加强对侦查与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8件9人,监督撤案14件16人,同比分别增长300%、180%;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11人,同比上升57.14%。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件,提起抗诉3件。办理泰州市院交办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审结10件11人(含上年积存)。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4人,收监执行11人。督促财产刑执行32人,督促履行121万元。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9人,强制医疗执行监督6人。

  做强民事检察。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受理民事监督案件78件,办结76件(含上年积存),同比上升31.03%。对民事生效裁判进行监督,提请上级院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再审改判6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9件。持续加大对虚假诉讼整治力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排查监督线索,发现虚假诉讼线索10件,全部办结。开展作废律师费发票入判、公民代理、贷款利率裁判标准专项监督,发出类案检察建议5件。创新运用《提示函》,纠正有关案件诉讼费缴纳标准适用不当问题。办理的一起撤销监护权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件。

  做好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探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同比上升366.7%。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守维护公共利益的价值初心,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药安全等方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件,同比上升54.05%。助力土地违法专项整治,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推动整治230余亩耕地。开展拖欠水资源费、涉刑人员养老保险金违规发放专项检察,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1.34万元。开展红色纪念设施保护整改“回头看”,强化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传承红色基因,相关做法被最高检转发。联合法院、财政局等八部门出台《兴化市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公益损害修复资金管理。

  六、从严治检,在队伍建设中展现检察形象

  深化政治建检。坚持党组每周“一三五,早八点”集中学习、“主题党课”等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以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等。全年,领导班子开展各类集中学习40多次,支部集中学习50多次,检察长上党课3次。开展“追寻初心•永葆本色”等主题党日活动5次。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台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优化党员管理。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市委“争先、进位、创优”大讨论,开展“瞄目标、查进度、找差距、争一流”活动,激发干警争先创优热情。主动请战,组建3支志愿服务队,开展卡口值守、入户排查等,检察巾帼志愿服务队被文明办表彰为优秀志愿服务典型。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投入1300余人次到包保区开展巡查、卫生整治,在战“疫”、“文”创中守初心、担使命。

  突出业务强检。坚持“大讲堂+小课堂”培训模式,组织干警上讲台40次,邀请专家学者授课5次,开展道德讲堂4次。以“凌云竹”法学社为依托,组织青年干警研讨疑难复杂案件,激荡思维,碰撞火花。持续开展实训活动,组织刑检部门40岁以下干警“一对一”论辩对抗赛、书记员全员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以实训促实战。坚持每周二晚固定学习日制度,以学习时长保证学习成效。全年,23名个人和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其中4名干警在上级组织的业务竞赛中扛旗夺牌,1名干警被最高检表彰为“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狠抓从严治检。坚持“刀刃向内”,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政法队伍整顿相关精神,先整先改,开展队伍纪律“大整风”。出台《作风纪律100条暨负面问题清单》,要求全体人员对照检视,集中整治队伍建设“六个突出问题”。落实业务督察计划,围绕办案质量和司法作风,开展专项督察6次,召开案件质量反向审视会6次,促进检察人员公正廉洁、规范文明司法。强化“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5次、检察官履职情况9人次。落实好代表委员联络制度,走访代表委员300余人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当面收集代表委员、企业家代表意见建议32条,并整改落实到位。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开重大案件信息728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98份,接待律师各类申请236人次。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参与案件评查、公开听证等,坚持“应邀必邀”的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兴化检察人用忠诚之心、务实之举、拼搏之行,努力书写了兴化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篇章。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兴化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成绩的取得也得益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各行政执法机关的理解支持。对此,我代表兴化市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们的各位领导、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兴化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还需不断更新,融入地区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兴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有待加大;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均衡充分,行政检察、民事检察等领域短板有待补强;三是检察队伍素能与新时代检察使命不相适应,专家型领军型业务人才欠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有待加强;四是对新领域新问题研判不够,特别在金融、知识产权、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及相关领域治理上着力不多。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审议意见,努力改正。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兴化市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始终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品质兴检”为主题,以落实 “一二三四”,即“一个主题、两个争创、三个巩固、四个提升”为主线,把兴化市委和上级机关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坚决做法治建设的践行者,社会治理的参与者,高质量发展的推进者。

  1.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与职业素养提升。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作为下一阶段主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最高检关于加强基层院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将省市委、上级检察院要求与兴化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探索具有检察特点、地方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与职业道德建设新举措。全面开展岗位练兵竞赛,以实战当“磨刀石”,以实训“炼真金”,下大气力提升队伍业务素质。

  2.以政法机关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加强从严治检。不折不扣落实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主动适应“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越往后越严的形势要求,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以求极致的精神追求办案“无冤”“无瑕”。

  3.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切入点,助力兴化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探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创新举措,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加强对危害市场秩序、侵犯企业权益、侵害国有财产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化各类检察服务活动,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兴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质效。

  4.以提升参与社会治理贡献度为目标,不断优化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举措。践行“枫桥经验”,不断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制度适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依法打击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环保、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开展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新增诉点专项行动,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开展类案监督与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工作,推进相关部门对问题领域进行专项治理,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贡献检察力量。

  各位代表,2020年,我们以汗水浇灌收获;2021年,我们将以实干笃定前行,大力发扬“垒土成垛、择高向上”的兴化精神,以争当先进的勇气,争创一流的锐气,争分夺秒的朝气,燃烧激情、奋进担当、善作善成,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兴化作出检察新贡献!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