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王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法治教育进校园 安全知识入童心
这个中心入选“苏小蓝”未检品牌建设成果!
向阳而生 共植希望——兴化市检察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植树节主题帮教活动
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政治部主任会议上交流宣传工作经验
头条号:兴化检察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