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工作报告
2016-12-15 17:50:00  来源:

2015年度工作报告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下,紧紧围绕全市“致力跨越赶超 加快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统筹推进法律监督、检察改革、规范司法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连续三年被评为泰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年取得兴化市十佳人民满意机关的殊荣。2015年2月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2015年12月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导向,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克服刑事案件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等突出矛盾,创设案件繁简分流、直诉案件快速办理等制度,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15件392人,受案数同比增长3.28%,批准逮捕317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683件922人,受案数同比增长3.48%,提起公诉707件937人。从快批捕“618”垛田持刀入室抢劫案、“1015”戴窑杀人案等一批大要案犯罪嫌疑人。依法办理一批多发易发的涉众涉稳涉企型经济犯罪,如王某违法发放贷款案,邵某非法经营案、陆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保持对涉毒、涉枪犯罪案件严打态势,批捕27人,起诉39人。依法办理泰州地区首例强制医疗案,兴化地区首例利用“伪基站”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高利转贷案等新类型新罪名案件。

二是切实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兴农检察”服务品牌实效,加大对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11件13人。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办理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8件9人。走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周密组织“兴农检察直通车”活动,走进全市613个行政村、70个社区开展巡回检察。建立“美丽兴化检察护航行动”与环境污染案件办理衔接机制,对非法处置化工废弃物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从快作出批捕决定,依法对3名中间介绍人、2名非法出售化工废料的企业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宽严相济,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44人,不起诉14人。继续打造“小翁姐姐青少年维权热线”品牌,建立“彩虹档案”,引入雨后天晴的彩虹寓意,对未成年人进行分类跟踪帮教;与相关部门联合,在荻垛镇一家企业共建帮教基地;联合关工委、法院,对3名相对不起诉对象、20名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社区服刑青少年落实帮教措施。坚持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制度,接待来访群众320余次,处理各类信访举报257件,化解重点节点、敏感时期等重要信访12件,促进社会稳定。

二、坚持惩防并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整体部署,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严肃查处重大贪污贿赂案件。紧紧围绕民生民利和社会稳定,深入查处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今年以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4件18人,均为大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0余万元。其中,科级干部4件4人,50万元以上案件5件7人;在土地整理、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等领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12件1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3%;查处的范某某挪用公款7千余万元案,为建院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查处行贿案件3件4人,泰州市院据此立案查处贿赂案件8件8人。

二是努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29家单位签订“加强协作共建 推进依法行政”协作共建书,联合市政府召开48家单位参加的“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依法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6件,立案6件;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5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依托查办的案件,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积极向党委、政府提交预防调查报告,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建章立制。年度预防调查报告得到市委、市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年度报告,检察建议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建议书。

三是大力提升职务犯罪预防效果。着力构建职务犯罪惩防一体化机制,同步开展检察长宣讲团和预防志愿者宣讲团宣讲活动,宣讲17场次。在市看守所开辟警示教育基地,组织警示教育;牵头组织全市廉政文艺汇演,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1000多人观看演出。加强对重大工程同步预防和项目资金使用专项预防,为建设投标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653次,对多项重大工程开展“嵌入式”预防。积极参加各类预防竞赛,原创微电影《迟来的低保》在互联网热播,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十佳”、泰州市廉政文化“三微”作品二等奖;预防卷宗获评全省“优秀预防卷宗”。

三、坚持强化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对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

一是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不断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刑事案件5件6人,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刑事案件1件。其中针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调阅相关部门2014年以来行政执法卷宗,督促移送污染环境案件4件。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6人1单位。提出量刑建议892份,采纳率97.13%。

二是强化民行诉讼活动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对审判程序违法案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对执行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支持弱势群体起诉,发出支持起诉书1份。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案件10件,其中1份检察建议入选泰州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书”。对姜某虚假诉讼串案抗诉后,获得改判2件。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支持起诉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获得法院支持,判决获赔75万余元。各项监督意见采纳率在泰州检察机关名列前茅,民事行政检察科荣立泰州市检察院集体三等功。

三是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出书面检察意见23次,均被采纳。规范组织特赦审查工作,对拟呈报的8名社区服刑人员特赦条件进行检察。维护服刑罪犯合法权益5件5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检察22件27人。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督促办案部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3件3人。维护刑事裁判执行力,监督财产刑执行9件9人,督促履行27万余元。开展泰州地区首例强制医疗执行监督1件1人,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投送江苏省内定点强制医疗机构。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监督收监执行7件7人。

四、坚持创新创优,积极深化工作机制改革

顺应全国检察系统检察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改革。出台检务公开实施办法,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检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方式途径,做到应公开则全面、及时公开。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主动邀请新闻媒体、网民参观检察工作场所,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注重案件信息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案件办理流程、处理结果等1431条程序性信息,公开起诉书、刑事申诉决定书等6大类680件法律文书;发布具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重要案件信息38篇。广泛拓宽检察新闻宣传的渠道,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各类宣传稿件250多篇、在网络媒体刊发稿件120多篇,发布微博600多条、微信210多篇。

二是打造“互联网+检”工作模式。加大科技强检推进力度,将互联网应用于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督导和培训、网上资源共享。建成侦查信息中心,与民政、人社、工商等13家单位实现信息联网共享,收集20类1000余万条信息。创新监督手段,实现看守所羁押、社区矫正网上监管全覆盖,实时监控看守所羁押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监测,依托“锐鹰”网络舆情监控系统,跟踪戴南“612”、城区“91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提前介入,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和应对处置,防止不实言论传播。建成远程视频接访、案件讨论、视频审讯系统,群众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法律咨询、提出申诉、控告和举报,让群众在线上就能与检察干警“面对面”交流。

三是规范司法行为运行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高检院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密植外部监督、内部监督、长效机制“三重防护林”,对所办案件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逐案评查。以开门纳谏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展示规范司法行为动态,邀请律师“挑刺”,“问诊”公安、法院、司法行政律师协会及代表委员,倒逼规范司法行为。邀请辩护律师现场监督讯问全过程,探索检律关系的新常态。坚持办案回访制度,通过回访诉讼参与人,对办案人员是否规范、文明司法进行案中、案后监督,及时纠偏纠错。规范司法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报道。

五、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大力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能力,为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提供可靠保障。

一是强化检察人才培养。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注重检察文化熏陶,推进文化育检建设,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书画展一等奖,兴化市国庆歌会表演奖,被评为市文化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在微信上开展“一日一练”,举行青年干警“一对一”公诉对抗赛,对干警进行“飞检”考试,邀请南大知名教授授课,提升干警的实战能力。开发服务泰州全市兴化籍干警360°服务平台,泰州市检察院在我院召开现场会推广。全院有18人被评定为泰州市检察专门人才或岗位能手、综合骨干人才,涌现出兴化市“年轻公务员演讲比赛”第一名、“学板桥 话严实”演讲比赛一等奖、“最美兴化人”、全省司法警察岗位练兵考核验收“全优”、江苏“普法达人”候选入围奖等一批先进典型。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先后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一步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通过赠阅《检察日报》、《清风苑》、《江苏法制报》,走访代表委员、书面通报、短信沟通等形式,及时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开展特约检察员换届工作,聘请5名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前,主动提请人民监督员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搜查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见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观摩庭审和公开评议5次。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将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开展“讲规矩、树规范、学规定”集中教育活动暨“大讨论、大排查、大提升”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确保公正司法,廉洁自律。为全院干警建立司法档案和廉政档案,主动邀请干警家属“助廉”,聘请检风检纪监督员“督廉”,干警个人“述廉”,对干警廉洁情况实行全方位动态管控。建立检察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排除干扰、公正司法。深入推进“竹润检魂”廉政建设工程,以廉洁文化感染和熏陶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守纪律讲规矩,坚守清廉底线。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热忱关心、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党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完善;三是科技强检、特色亮点工作需要进一步做大做强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坚持严格司法、强化监督、深化改革、科学管理,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发展,为全市“奋力超千亿 全面达小康”,谱写“强富美高”的新江苏兴化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服务重大项目推进。牢牢把握“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积极服务市委“年年都是‘重大项目推进年’”决策部署,依法打击危害重大项目建设、破坏生产经营、危害投资者和建设者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偷税骗税、金融诈骗、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为重大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慎重对待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适用法律与正确执行政策有机结合,营造有利于促进发展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积极参与平安兴化建设。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从严打击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突出打击涉黑涉恶和侵犯民生民利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服务“生态+”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化工废弃物、偷排有毒有害气体、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保护兴化自然之美。丰富“兴农检察”内涵,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三是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加强与执法执纪单位协作配合,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大案要案。认真开展查办国企、国资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办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贿数额大、行贿次数多、后果严重的行贿犯罪案件。结合办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生动具体的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

四是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加大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强化对判处缓刑和免刑等案件的监督。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工作机制,对刑罚执行中各重要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同步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程序违法等问题,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和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工作。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切实加强释法说理、法制宣传等工作,促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五是策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大检务公开的力度,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加强和规范在侦查、批捕、起诉等诉讼环节听取律师意见工作。结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动内设机构整合,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升办案能力和效率。探索建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主任检察官选任、职权设置、考核等方面制度。畅通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渠道、延伸监督触角,逐渐将监督范围延伸到司法办案的所有关键环节。

六是持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更加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各办案环节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认真落实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创新检察宣传工作内容和方式,善于运用新兴传播工具,主动宣传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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