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倾心救助显温情
2018-10-16 10:52:00  来源:兴化检察院

  “儿子没了,孙子又还要上学,我们老两口身体又不好,一家人的生活全靠儿媳一人在外打工,勉强度日。”面对儿子的不幸离世以及现实生活困难的双重考验,老袁表示实在不堪重负。

  2018年1月20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正是春节时分,更多的是沉浸在合家团圆的喜悦之中。然而,这一天对老袁一家来说,不仅感受不到丝毫喜悦与幸福,反而要承担一份生命中不能承担之苦痛。由于被告人陈某某在驾驶私自改装的四轮变形拖拉机时疏忽大意,导致拖拉机车厢撞到养猪场厂房横梁,使得横梁以及墙面坍塌,造成了被害人袁某某的死亡。得知这一消息,老袁一家人如同遭受晴天霹雳,一时间全家都难以接受这一事实。袁某某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他这一走,带给整个家庭的不光是无尽的悲痛,还有生活的艰难。

  2018年6月20日,被救助人老袁来到兴化检察院控申科,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的申请。兴化检察院受理后,十分重视,派出具有多年办理司法救助经验的检察官审查办理这一申请。检察官受理该申请后,立即采取实地走访、调取案卷等形式审查被救助人的家庭情况。经了解,被救助人的儿子(即原案被害人)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其父母(即被救助人夫妻)身体一直不好,无稳定收入,全家主要靠死者妻子打工来养活,同时死者还有一名正在读中学的儿子需要供养。尽管原案被告人主动自首并很快被法院判处应有的处罚,但其家庭同样贫困,并无赔偿能力。在此基础上,检察官认真审视被救助人的其他条件,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为让老袁一家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公平正义,检察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老刘申请了司法救助。经过审查、审批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老袁的救助款终于发下来了。

  逝者已逝,生者仍当好好生活下去。检察机关办案决不能机械化、教条化,在维护好法律权威的基础上,要积极主动关心需要救助之人,让每一位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老袁的故事只是万千被害人家庭的一个缩影,检察机关在日常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积极主动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人民群众以更多的司法关怀。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