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代表团向主席团第四次会议汇报材料和分团审议记录整理)
1、法院要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强制力,增强威慑力,有力打击“老赖”等失信行为,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
2、法院在开展“品牌法官、品牌案件、品牌工作”争创活动中,要强化法律意识,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
3、法院要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4、法院要创新司法为民措施,建立健全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加强民事案件协调力度,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5、法院要加强司法宣传,拓宽司法公开的范围和渠道,切实预防化解各类风险和法律纠纷。
6、检察院要积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围绕发展大局发挥好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7、检察院要坚持惩防并举,加大反渎职案件查办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8、检察院要加大刑事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9、检察院要加大对经济诈骗、串通招投标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10、检察院要注重与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加强对自身工作的宣传,增强检察系统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11、检察院要把握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尺度,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2、“两院”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人民满意为追求,发挥审判和检察职能,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3、“两院”要深入开展打霸除恶治安防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犯罪案件。
14、“两院”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15、“两院”要加大对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