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兴、姜志兵因挪用公款一审被判刑
2018-01-09 10:11:00  来源:
 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姜兴、姜志兵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姜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姜志兵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