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某刑事申述案
2017-10-18 18:29:00  来源:

   申诉人程某某,因犯抢劫罪在江苏省南京监狱服刑,于20091023日刑满释放。系原审被告人。不服兴化市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2001)兴刑初字第332号刑事判决书,20174月,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对兴化市人民法院2001)兴刑初字第332号刑事判决书,建议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