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观护帮教,迷途少女获新生
2017-10-24 11:25:00  来源:

    

  我静静地坐在审讯室内,一声“报告”打断了我的沉思,一张稚气的脸隔着铁栅栏映现在我的面前,她怯怯地望着我,一脸的慌张,看守所民警将审讯室里的犯罪嫌疑人坐椅打开,示意她坐进去,她望了望坐椅,又抬头看了看我和我身边坐着的她妈妈,我安抚道“别紧张,你妈妈在场,你坐下,我们开始谈话。”她坐了下来,民警将手铐打开,又将坐椅锁上关上门出去了。我们面对面坐着,她低着头在抽泣,我旁边坐着的法定代理人也在应和着女儿抽泣,我让她们安静下来,配合我的审讯。一问一答之间,小慧的成长经历和犯罪事实再次呈现。 

  小慧初中毕业再无心上学,走上社会闲荡了一段时间,在上海经商的父母放心不下将之带到上海,在上海期间认识了来上海混世界的曹某某,曹某某是一名吸毒人员,虽说年仅20岁,但其人生经历可谓 “多彩多姿”,打架斗殴被拘留过,小偷小摸被罚过款,寻衅滋事曾被劳教,多次的处理打击没有使他悔过自新,而是我行我素,自我抛弃,自我放纵,染上吸毒、赌博陋习,女友撇下年仅4岁的儿子一走了之,杳无音讯。为了捞金子,曹将儿子丢给年迈的父母,跟随朋友到上海在赌场看场子,闲暇时就上网聊天打发时间,由此而认识我案件中的主人公小慧,频繁的热聊,使双方的感情升温,也使平时少人关心的小慧对曹产生了依赖。曹的甜言蜜语令情窦初开的她陶醉,他们约会、偷情,但很快被小慧的母亲发觉,小慧的母亲没收了王的手机,也将电脑网络停了,但一颗放纵的心想收回来谈何容易,而且曹某某总是不停地来找她,把她偷偷带出去,花言巧语地“开导”,妈妈苦口婆心的劝说始终不能让小慧回心转意,不是顶撞就是用仇视的眼光蹬着妈妈。为了长久一起,曹和王决定远走高飞,回到曹的家乡,一个拥有全国最大的不锈钢市场的乡镇。两个人均没有什么特长,文化程度又不高,有点技术含量的工种做不来,而做生产一线的工人又怕苦,在找了多家的企业求职后均悻悻而回。经济来源成了最大的问题,曹贩卖起了毒品,小慧则去了KTV坐台,闲暇时还要照看曹4岁的儿子,小慧曾想到了离开,但曹的恐吓、威胁让不谙世事的她恐惧,就这样惧惧不安中过了半年,曹因贩卖毒品被抓,小慧的心才感到了一丝安宁。她也收拾收拾自己的行李准备离开,离开的前一天,曹的儿子病了,女性的温柔让她不忍弃之不顾,她带孩子去了医院,孩子住院了,她让孩子的爷爷奶奶照看着,但身边仅有的一点钱也垫付了进去,想到明天离开身无分文,她想再去曾经上班的KTV坐台,混点小费。当天晚上8时许,她被妈咪安排进一件包厢陪几位酒后的客人唱歌,陪到晚上11时左右的样子,她跟所陪的一位穿灰色西服的中年男子说有点冷,这个男子就指着他旁边的西服说:“这里有衣服。”然后她就把西服穿在身上到包厢的卫生间,上好厕所,她发现西服里面左侧口袋里有一个黑色钱包,王小会动了心眼,想到自己的需要,又想到这些喝高了不怎么清醒的客人对身边的财物没有什么数,她迅速从钱包里拿了一沓钱,数都没有数,直接卷起来放在右边靴子里,接着又若无其事地回到包厢陪客人唱歌。到了晚上12点钟左右,包厢的客人都离开了,小慧回到小姐房间没多久,就听妈咪讲包厢的客人少钱了,让所有在包厢的小姐到一楼去,刚开始那个客人指着她问有没有拿钱,她有点惶恐,但众目睽睽下她没有承认,硬气地说道“你们报警吧。”客人随即报了警,警察来了将她和那个少钱的客人带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的时候,她承认拿了钱,从靴子里拿出来数了下,一共是2300元。在审查中,她还交待了有一次到一家非你莫属的婚纱摄影店找朋友聊天,离开店出去的时候,看到有两部手机放在店里靠东墙的沙发上,就顺手把这两部手机拿了过来带回家去了,之后婚纱店的老板娘通过她的朋友找到电话号码打电话给她,说监控看到是她拿的手机,她没有承认,但通过朋友将手机还上了。 

  公安机关很快将她刑事拘留并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我们考虑到小慧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并未掌握其盗窃手机的事实,没有给财物的所有人造成损失,自愿认罪,真诚悔罪,又系未成年人,且经过社会调查,其平时表现尚好,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我们对其不予逮捕,将其送到我们设在企业的帮教中心观护帮教,并建议公安机关快速移送审查起诉。 

  小慧在帮教中心期间,作为案件的承办人我去探望了2次,了解其在帮教中心的表现和生活。中心落实的专门帮教人员都给了小慧充分的肯定,说她不怕吃苦,肯学肯干,我2次去的时候都看到她挽着袖子拿着饲料在鸡场喂鸡,额头上沁着汗珠,时不时将风吹到面庞的头发捋到后面。我与她面对面谈话到最后时,她总忘不了说一句“请叔叔相信我,我一定学好”。并不忘问我自己会判多重,会不会还会回看守所?我知道羁押的经历在她的内心还有点阴影,也许还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影响她的生活,我宽慰她,疏导她,她又慢慢地流露出自信,对今后生活充满了向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我们快速起诉并建议法院减轻处罚,建议法院适用非监禁刑。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判决宣告后,我们送小慧回到了帮教中心,征询其意见,可以留在帮教中心签订用工合同,成为帮教中心所在企业的工人;她没有留下来,她说经历了这么多事,她感受了亲情的温暖和社会的爱抚,在看守所和帮教中心每每想起以前父母的教诲就懊恼不已,如果当初听进父母的话,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而自己出了事,家庭没有抛弃她,社会没有漠视她,都伸出温暖的怀抱接纳她、包容她、矫正她;她想回家陪陪父母,调整下自己的人生坐标再决定,也许还会回来,也许再也不回,但无论在哪她都会惦念着这里的叔叔阿姨。我再次叮嘱她要自爱,她点了点头走了。 

  我目送她们母女离开,没有感到案结事了的一身轻松,相反有点沉闷。一个花季少女走上犯罪道路固然与其本身的内因密不可分,但那些外因为什么那么容易被人忽视。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厅、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而我们的经营业主是如何执行这样的规定的,我们的社会又是如何监管的?社会的高度发展带来了经济的繁荣,但人的道德水准却下降,我们口口声声关心孩子,但是我们真的了解和关心过孩子吗?我们给孩子又是怎样的生活环境?让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还孩子一片净土,还社会一片安宁。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