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巧云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审被判刑
2017-08-04 08:57:00  来源:

   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巧云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五百元。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