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祝文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审被判刑
2017-03-01 11:04:00  来源:
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江苏文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周祝文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江苏文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周祝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