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0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付明伟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2017 年1 月26 日晚,犯罪嫌疑人付明伟因经济拮据,携带尖刀外出伺机入室盗窃。当晚21 时许,犯罪嫌疑人付明伟窜至兴化市陶庄镇罗马村野马村张某甲家中盗窃,在发现被害人罗某某在家后,顿生蒙面持刀抢劫的歹念。
随后,犯罪嫌疑人付明伟采用捂嘴、恐吓、刀刺胸部等极其残忍、严重威胁生命的暴力手段,强行向被害人罗某某劫取钱财,在将被害人罗某某捅伤、将被害人罗某某女儿张某乙杀害后,劫得黄金手镯一只、黄金项链一根、黄金戒指两枚、黄金吊坠一件以及人民币3500 元。此后,被害人罗某某趁机逃生,犯罪嫌疑人付明伟唯恐罪行败露,持刀追赶,在被害人罗某某下楼梯途中跌倒后,持尖刀再次捅刺被害人罗某某,并采用尖刀割颈等手段将被害人罗某某杀害,后逃离现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