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喜剧《爱情公寓》中搞怪的人物、诙谐的段子,令观众捧腹大笑。
在第一季中,子乔为帮展博追求宛瑜,高价代购了一件精美大衣,不料却阴差阳错地被女友美嘉误以为是子乔送给自己的节日礼物。
子乔不忍心说出实情,只得费尽心思筹钱还展博,情急之下居然想要卖肾凑钱。
各位小伙伴,这里“卖肾”行为在现实中可是违法的喔。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条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
如此看来,幸好子乔没有真的去动手术,不然,在这场并不合法的买卖中,子乔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电话那头,商家为了研制新药,诱导子乔做膀胱下动脉结扎手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条规定,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向受试者或者受试者的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并经其书面同意。
进行临床试验的,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费用。
从剧情来看,首先,商家为研制新药进行临床试验,事先是否向相关主管部门及向伦理委员会审批不得而知。
再者,商家也并未向子乔说明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不懂医的子乔为了筹钱,差点就稀里糊涂的成了“小白鼠”。
回到现实生活,一些人急于摆脱经济困难,或者为满足片刻的高消费需求,幻想通过出卖身体器官来换取金钱,这样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应当坚决杜绝。
小品《不差钱》里小沈阳说,人生最痛苦的事是啥,人死了钱没花了。
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而健康是生活质量的基础,再多的金钱也买不来健康和生命。许多人在健康时,不觉得身体重要,随意挥霍,失去后,才明白健康的珍贵,但世上没有后悔药。
保持健康,这是对自己的义务,甚至也是对社会的义务。
——富兰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