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兴化市物业管理处原主任刘俊银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向兴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监督进校园,守护未成年人“盘中餐”
广场普法零距离
青春之路 法治护航——“小翁姐姐”很忙……
【检护民生】障碍少了,幸福多了
头条号:兴化检察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