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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检蓝”到底是个啥工程(二)
2021-11-24 16:05:00  来源:兴化检察院

  水清检蓝,意为检察蓝守护清澈的水乡水。

  水是兴化的魂,水环境的优劣,对兴化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兴化市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职能,着力打造“水清检蓝”工程,通过完善“大检察+小专项、严打击+强修复、重联合+求实效”机制,持续做优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治理文章,为“美丽兴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严打击+强修复”,提升水环境保护质态

  一方面,依托办案职能,加强对破坏水资源行为的打击。

  始终保持对污染水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2019年以来,共批准逮捕2件3人,审查起诉10件23人。加强公益诉讼办理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污染水环境行为惩治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措施,提升污染水环境违法犯罪成本。

  改造后的集中停放区

  2019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制发检察建议131份;助力清除垃圾2300余吨,清理河道29条,收缴生态修复费134万余元。推动240余条居家船转移到集中停放区,防止生活用水污染河道,《检察日报》跟踪报道,并对承办检察官进行专访。

  另一方面,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受损环境权益得到修复。

  开展水资源费征收专项监督。排查全市112家拥有取水许可证的企业近3年水资源费缴纳情况,促成补缴水资源费15.4余万元。规范公益诉讼资金管理,联合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出台《兴化市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生态修复提供资金保障。

  持续跟踪环境修复进展,对发现的在湖区非法围网养殖以及众多住家船、养殖户向湖内倾倒、排放生活垃圾等行为,向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保护湖面自然生态样貌。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督察,拆除侵占河道长达5年的构筑物,有效防止盐津河污染。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