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根据市院转发最高检《关于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通知》要求,兴化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区5家药店的保健品、药品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核查药店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进货渠道是否记载详细、保健品和药品是否专柜专放等情况,并当场抽查部分受委托生产保健品的厂家是否具备保健品生产资质。
下一步,我院将依法要求相关责任人对违法问题进行整改,以规范保健品、药品经营活动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
7月17日,根据市院转发最高检《关于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通知》要求,兴化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区5家药店的保健品、药品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核查药店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进货渠道是否记载详细、保健品和药品是否专柜专放等情况,并当场抽查部分受委托生产保健品的厂家是否具备保健品生产资质。
下一步,我院将依法要求相关责任人对违法问题进行整改,以规范保健品、药品经营活动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