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5日,曹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王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曹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2024-04-01 17:08:00 来源: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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