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本和、吕小龙等5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本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冯永书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张勇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李晓健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判处吕小龙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五百元。
张本和、吕小龙等5人因诈骗一审被判刑
2021-02-26 14:21:00 来源:兴化检察院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