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金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及其实际负责人黄志平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审被判刑
2018-01-25 10:41:00  来源:
 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泰州市金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及其实际负责人黄志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黄志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泰州市金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