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光执法、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本院拟对周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四项、《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听证工作指引》第十五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会召开时间
2022年6月21日15:10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需全程佩戴口罩。
3.本次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如报名参会,请将人员信息(姓名、单位、手机号码)于2022年6月20日17时前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报名联系方式:80261593)。请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