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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兴化市检察院荣立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体一等功
2018-11-27 15:52:00  来源:兴化检察院

  1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为98个先进集体和128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高检发政字【2018】49号),决定为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兴化市检察院喊响“扬长克短增实力,凝心聚力争省优”口号,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奋力超千亿、全面达小康”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江苏省文明单位。连续6年在泰州市基层院考评中名列第一,连续5年被评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最高检授予兴化市检察院“集体一等功”,倍感殊荣又任重道远,我们必定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扎实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兴化市检察院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坚持融入新时代、营造新气象、展现新作为,始终紧跟时代步伐、契合发展需要、体现人民利益,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适应改革形势任务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快科技强检步伐,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以出色检察业绩接受人民检验。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