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5日,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阴雨天,他们结伴来到检察院
唠家常,话防非,守好百姓钱袋子
水乡润苗,六方聚力,法治护航迎六一
自助结账≠监管盲区!兴化检察上门“开方”
头条号:兴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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