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余文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 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文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兴化市检察院举行听证员聘任仪式暨新一任听证员履职培训会
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碧水清流
检察护航迎六一 安全法治伴童行
“典”亮乡村治理 共筑文明乡约——兴化市检察院开展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
头条号:兴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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