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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2024-04-01 17:01:00  来源: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1日,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王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