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梦成、黄孟军等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梦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黄孟军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都昌林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八千元;赵鹏飞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耿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付婷婷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黄涛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黄梦成、黄孟军等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宣判
2018-01-09 15:13:00 来源: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