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前期向被害人李某威胁索要欠款、引诱跳河的行为与后期不予施救的不作为共同导致被害人李某死亡的结果,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李某为了逃避还款跳河致本人死亡,钱某带人索要欠款的先行行为,不负有防止李某死亡的作为义务,钱某的行为与李某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钱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罪与非罪,孰是孰非?在这场精彩的唇枪舌战中一一辩明。
11月18日下午,兴化检察院“一对一”对抗赛决赛火热开启。
此次活动是9月18日 “一对一”实战对抗赛的延伸与升级。上次获胜的8名选手再次站上辩论台一较高下。活动特邀兴化市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实务资深人士担任评委。
此次辩论赛以“校园贷致死案”“白酒受贿案”两个有分歧的典型刑事案件的定罪问题作为辩题,采取控辩双方“一对一”对抗形式进行。
辩论过程中,控方和辩方围绕案件事实旁征博引,据理力争,攻防转换有序,剑拔弩张却又不失风度。
他们以缜密的思维、敏捷的反应、诙谐的语言,在阐述我方观点的同时又给对方的观点以有力地反驳,辩论赛现场高潮迭起,观众掌声此起彼伏。
兴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瞿宏顺对选手们的表现作出精彩点评。
经过现场打分,评选出四名优胜选手,并进行了现场颁奖。
最佳辩手奖:第四检察部邹楚楚
最佳风采奖:第二检察部樊蓉
优秀辩手奖:第一检察部陈洁
第二检察部刘雨
期间,政治部主任陈桂才宣读了前期书记员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的表彰决定,并现场为六名获奖选手颁发了表彰证书。
张红成检察长对此次活动作出点评,对参赛选手的表现表示肯定,对下一步岗位练兵工作提出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