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下午,兴化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控申)联合第一检察部促成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和解。
2020年3月14日唐某甲在取快递时与快递店负责人唐某乙发生口角,后唐某甲将唐某乙推倒后用双手按压唐某乙肩膀和头部,致使唐某乙右肱骨大结节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唐某乙花费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7万多元,后期拆除钢板还需一万多元。第五检察部联合第一检察部主动作为,促成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被害人唐某乙对唐某甲表示了谅解,同时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人文关怀。
2020年10月23日下午,兴化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控申)联合第一检察部促成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和解。
2020年3月14日唐某甲在取快递时与快递店负责人唐某乙发生口角,后唐某甲将唐某乙推倒后用双手按压唐某乙肩膀和头部,致使唐某乙右肱骨大结节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唐某乙花费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7万多元,后期拆除钢板还需一万多元。第五检察部联合第一检察部主动作为,促成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被害人唐某乙对唐某甲表示了谅解,同时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