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敏,女,1989年12月生,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该同志2011年考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民行、未检、公诉等业务岗位工作。九年多来,她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次在各类比赛中获奖。在全省首届刑事案件审查与汇报技能竞赛中,沈敏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代表队个人“优秀汇报奖”。
履行检察职责,高效完成工作
沈敏在未检科部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小翁姐姐”青少年维权热线品牌创建,通过参加兴化电视台访谈、撰写新闻报道等方式,积极扩大热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参加本院“雨燕”宣讲团,多次送法进校园,为在校学生送上法治大餐。在公诉岗位上,认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12件137人,审查逮捕案件2件2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努力深耕细作,所办理的曹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被今日说法栏目报道,该案被兴化市政法委评为兴化市“十佳精品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在民行部门工作期间,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其中虚假诉讼案件3件,执行监督3件,督促履职案件6件,纠正违法案件2件,支持38名农民工,成功追索劳动报酬70余万元,有力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重理论研究,提高业务素能
从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再到员额检察官,是不断学习、探索的过程,沈敏深知执法者百分之一的疏忽意味着百分之百的错案。面对日新月异法律法规,该同志不断学习,以适应检察工作的需要。
在立足办案的基础上,她通过阅读检察内部刊物,掌握最新检察动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研读,更深层次理解个案的法律适用;通过对先进人物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办案、学习方法。在不断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在手案件进行总结,及时撰写相关宣传、调研,所撰写的多篇宣传、调研被各级媒体采用。为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她还考入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积极参与课程的学习,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三万余字毕业论文,取得法律硕士学位。注重对办案经验进行总结,2019年12月主讲的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小课堂被泰州市检察院表彰为优秀课程。
参加各类活动,提升自我素养
该同志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在本院演讲比赛、朗诵比赛、“一对一”公诉人对抗赛中均获得第一名。去年,代表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参加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全市民事检察业务标兵”,同时以第一名的成绩获“优秀文书制作奖”,以第二名的成绩“优秀汇报与答辩奖”;抽调参加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审查与汇报”技能竞赛,所在团队获第一名,个人以第二名的成绩获“最佳汇报奖”。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审查与汇报技能竞赛,获得“优秀汇报奖”,所在团队获得三等奖。2019年12月被评为最美兴化人,被泰州市总工会授予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创新能手,2020年1月荣立泰州市检察院三等功。
恪守职业道德,铭记检察使命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沈敏深知廉洁从检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检察机关的形象。在工作中,该同志恪守职业道德,坚守清廉底线,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方面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本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保持清醒头脑,干净办事,自重自爱。在日常生活中,始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时刻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注意言行举止,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一直以来,沈敏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昂扬的工作斗志、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投入检察工作,爱岗敬业,团结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肩负起一名检察官的担当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