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访谈】"小翁姐姐":帮扶失足孩子没有"套路"只有真诚
2018-02-11 09:11:00  来源:

 

“小翁姐姐”亲切慰问留守儿童

 

  翁立萍, 2004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次年进入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公诉、侦监、未检部门工作。现任未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先后获评“2013年度江苏好青年”“泰州市三八红旗手”“泰州普法达人”,2016年当选中共泰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江苏检察网:对未检工作的热爱,源自于什么样的初心?

  翁立萍:我想应该是一种痛惜的心情。2010年,我接手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两个初中同学因为言语不合相约打架,结果却造成其中一个孩子死亡,而另一个孩子人生轨迹从此也发生了改变。当时,我反复看这个案件,心情非常沉重,心里想着无数个“如果当初”,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这种痛惜的心情久久压在我心头,我也是有孩子的人,深知孩子就是一个家庭所有的希望,因此,我下定决心,要尽我所能,散发光和热,在孩子们迷惘时、痛苦时、悔恨时,给他们以温暖。

 

工作中的翁立萍

  江苏检察网:2013年,兴化市检察院在苏中地区率先成立未成年检察科,听说那时候的你刚刚做完手术。

  翁立萍:是的,期盼已久却在节骨眼上病了,我内心的焦虑可想而知。在未成年人检察科成立之前,我就已经非常关注这方面的工作,并参与了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所以,后来院里要成立未检科,领导第一个就想到了我。

  壮志满怀下,偶尔有些头晕头痛我也没有很在意,直到一天早上,梳头时摸到了好几个明显的硬包,当时我的冷汗就下来了,心里明白是头部动脉血管瘤复发了。因为之前已经做了两次微创介入治疗,所以医生建议不能耽误,必须手术治疗。可是住着院,我心里也不安定,一出院,也顾不得自己还是个“大光头”,戴着顶假发就上班了,我这人吧,可能就是闲不住。别人开玩笑,叫我“光头强”,强悍的“强”,呵呵,我觉得很恰当。只是假发不透气,让我头上长了许多痱子。

 

“小翁姐姐”在广场上向群众宣传法律

  江苏检察网:那现在身体完全康复了吗?健康情况对生活和工作有影响吗?

  翁立萍:谢谢关心,只要我还在工作着,就是健康并快乐的。现在头发已经长了,能遮住头上的疤。手术治疗虽然创伤大,但确实近几年没有复发了,不然,老是为小病小痛请假,工作可要被耽误了。对我来说,工作可不仅仅是一份薪水,还有孩子们充满希望的眼神。我多工作一天,或许就能多帮助一个孩子,许多案例,如果在犯案前,有人予以警醒、予以温暖,往往悲剧就不会发生。

  江苏检察网:未检科成立第二年,便推出了“小翁姐姐青少年维权热线”品牌,这个品牌背后有什么故事吗?

  翁立萍:不能算故事,算是个由头吧!我在2014年承办过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小王和另外2人结伴盗窃,在逃跑时小王被主人抓住。我有个习惯,面对着这些孩子,讯问时我都会聊一些“题外话”。交谈中,小王慢慢向我敞开了心扉,这个孩子的犯罪动机从简单的“身上没钱,偷钱用”变为了“父亲最后的生日,我没钱给他买礼物”。通过走访,我了解到他家庭特殊,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与祖父母共同生活,不幸的是父亲患上绝症,在本院审查起诉期间父亲病故,欠下巨额债务。小王平时在班级里表现也一直不错。最后,结合社会调查,决定对小王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宣布后不久,我们组织了一次捐赠活动,在春节前夕前往慰问。这个大男孩不善言辞,只喊了一声翁姐姐,眼泪就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后来,这个故事被拍成了微电影《检花姐姐》,“姐姐”的名声也就传播了出去,连家长都亲切的称呼我为“小翁姐姐”。于是院领导决定顺势而为,成立了“小翁姐姐青少年维权热线”。没想到,这个招牌一出,维权QQ、维权热线更“火”了。

 

“小翁姐姐”与“五老志愿者”一道巡视网吧

  江苏检察网:现在“小翁姐姐”品牌工作影响力越来越大,而您个人也多次荣获省级荣誉,您在工作中有什么秘诀吗?

  翁立萍:多谢夸奖。其实秘诀很简单,就是“用心”。对于我们来说,每个孩子都是特别的个体,犯错的原因相似而不相同,因此,我在办案过程中,都会用心去跟他交流,将心比心地去想问题,不同的孩子采用不同的方式,没有“套路”,只有真诚。

  办案之外,也尽可能地“用心”呵护。譬如,主动关怀困境中的青少年,或许我的帮助微不足道,但是用心去温暖心,就会让人感觉到希望。节假日,我会和“五老志愿者”一道巡视网吧,和文化执法大队一起检查娱乐场所。他们也都很欢迎我加入,因为,碰到调皮的孩子,他们更愿意听我的话。

  当然,这本事可不是天生的,是在长期与青少年接触的过程中磨练出来的,有的孩子,我苦口婆心说半天,他才从鼻子里嗯一声;有的孩子,我说一句,他就不耐烦:“不知道,随便!”为了更好地和孩子交心,我还自学通过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考试,平时也会看些书籍,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尝试,与青少年的沟通也越来越顺畅。

  在开展法制讲座时,我也不是常规的“我讲你听”,或者一个课件讲多遍,而是深入到学生中间进行讲课,这样更便于我倾听他们的想法和疑问,随时解答,并且在事后更新我的课件。用心去倾听,让我与时俱进地了解青少年的想法,也为更好地深入心灵打下了伏笔。今年,我的讲座也有幸被省院推荐参加高检院优秀巡讲员的评比。

 

应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邀请,翁立萍参加“法律实证研究方法与司法关怀伦理发展”学术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

  江苏检察网:办过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哪一件案件让你印象最为深刻?

  翁立萍:谈起印象深刻,有两件案件。一件是未成年人是被害人,一对姐妹花被家中亲戚性侵多次,直到母亲发觉才案发;另一件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盗窃,被提请逮捕,讯问时,我问他知不知道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会被逮捕,他满不在乎地说,知道,抓到了是你们狠,抓不到是我狠。

  这两件案件都让我感觉很心痛,后来,我们未检科专门请了心理医生上门给姐妹花做心理疏导,帮助小女孩尽快走出阴影。预防做在前面,总比亡羊补牢好,这几年,社会各界也渐渐重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我也在办案之余,做了大量的青少年普法工作,开展了法制讲座校园行、送模拟法庭下乡、法制漫画免费赠阅、法律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为此,我也获得了普法先进个人的荣誉。而我最期望的,就是以法律的关怀,照亮孩子们的人生路。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