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上午10时,纪检监察组会同案管部门对办案部门司法办案现场进行督查。督查人员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现场查看了讯(询)问办案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检查了警务科执法工作平台,查看公诉部门案件承办人是否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上填写《刑事检察办案区使用审批表》,交警务部门执行;值班法警是否按规定穿着警服,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相关台帐记录是否完善。查阅了承办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手续是否齐全;办案人员着装是否规范,有无不文明、不规范司法等情形;审讯现场有无人员抽烟、拨打或接听电话等不规范情形。通过此次督查,促进承办部门规范办案、文明司法,确保办案环节无瑕疵,切实保障办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