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立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二级检察官。2016年被评为中国好人,2019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2年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泰州市第五届、第六届党代表。
她不是老师,却有30000多人听过她的课,三尺讲台上,她春风化雨,用无限的爱心播撒法治的种子,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用法;她自学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帮助陷入思想阴霾的孩子重新绽放笑颜。她眼里有光,心中有爱,引导迷途的少年浪子回头,向阳而生……她是兴化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翁立萍,孩子们喜欢叫她“小翁姐姐”。
初心如磐——普法念头悄然萌生
2005年,23岁的翁立萍怀揣青春梦想考入兴化市检察院工作,很快便与青少年结下了不解之缘。她被安排参与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2011年3月,兴化市检察院成立了苏中地区第一个未成年人检察科,从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她一干就是10多年。
办案中,翁立萍发现很多涉案青少年因为年少无知,法律意识淡薄,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许多家长因为不懂法,不知道如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无法为孩子提供恰当的关爱和保护。涉案孩子们懵懂清澈的眼睛和家长无可奈何的表情,让翁立萍心痛不已。“拯救一个未成年人就是拯救一个家庭”,自此,她坚定了普法的念头。“我天生就爱和孩子们打交道,他们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我都懂。”谈起与青少年接触的点点滴滴,小翁姐姐的脸上都会泛起笑容。
躬身力行——做青少年的普法引路人
青少年法律常识不足,很容易误入歧途。为给孩子们补上法律常识这一课,翁立萍始终在自己的热爱和初心里奔走。从检察官到法治副校长,再到孩子们心中的知心姐姐,无不反映出了她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倾注的浓浓爱心。2013年,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开通“小翁姐姐青少年维权热线”,设立维权网站、维权QQ、维权专线,在全市重点中小学设立“小翁姐姐”之家,搭建起与青少年沟通联系的桥梁。2017年,她倡导成立泰州检察系统首个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团,组织开展100多场法治讲座,普法脚步遍及17个乡镇、29所学校,12000余师生获益。
“小翁姐姐,是你让我坚定了从事法律工作的决心。”2021年的一堂校园法治课后,翁立萍意外收到了一封写在笔记本内页上的信,娟秀的字体透露着书写者的期盼与决心,这让翁立萍的内心充实又自豪。
守正创新——探索未成年人普法工作新模式
“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太重要了,我们还能做得更多”,翁立萍清楚地意识到“说教式普法”的局限性,便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青少年普法新路径。编制《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手册与动漫,用青少年喜爱的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制作“男生课堂”“女生课堂”普法视频,给青少年讲讲贴心话;开设“家长课堂”“教师课堂”,让法治的讯息融入千家万户、浸润每间教室。
2021年,翁立萍的一份调研报告推动成立了兴化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委员会,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挂牌,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手”拉“小手”机制逐步形成,普法教育融入到了青少年生活的日常。
“法不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了。”关爱保护中心内青少年法治教育展馆的落成,为青少年全景式感受法律打开了一扇窗。兴化市内各中小学分批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学习、观看法治微电影、参观检察办案场所、聆听普法讲座,融入式的普法教育让青少年开阔了视野、受到了触动。
不仅如此,她还把青少年变身为法治宣传的主角。邀请在校学生参与拍摄法治微电影和警示教育片,选拔青少年法治宣讲员,定期开展普法宣讲;2021年,翁立萍应邀辅导兴化中专校备赛泰州市“模拟法庭”大赛,从程序到实体、从举止到表情,翁立萍不厌其烦地帮助完善细节。经过激烈角逐,孩子们成功斩获银奖。“学习法律太有意思啦。”看着孩子们欢快的神情,翁立萍顿时忘却了工作的疲累。经过她的不懈努力,青少年普法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11年来,给学生上法治课,给老师作培训,给家长开“家长会”,她不断延伸普法触角,将普法淋漓尽致地落实在行动上,从未停下过脚步。“姐姐,我想成为你”曾经帮助过的孩子发的这条微信,她一直都存着,舍不得删除。每当看到这条微信,她就能感受到普法教育的意义,也在心中再次升腾出昂扬的斗志。
“普法的路很长很长,我会一直走下去。”小翁姐姐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