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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非法集资知识知多少
2020-02-25 16:09:00  来源:兴化检察院

  相信大家这个年过得是非常的“安稳”稳到在家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光人胖三斤,厚厚的皮夹子也没能瘦下来。而伴随着各地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兴化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小伙伴们不由的担心了起来。

  担心啥呢?

  担心大家的钱太(zuo)多(gong),被不法分子瞄上,中了非法集资的圈套。于是大家一合计一拍手一跺脚决定给大家上这么几堂非法集资的网课。

  都说数字是不会骗人的, 2016年至今我们兴化检察院一共办理了非法集资案件27件39人,批准逮捕26人。涉案金额将近2亿元,涉及到的被害人有1800余人。

  但是!!!

  直到一审判决以后,能挽回损失的被害人却是寥寥无几。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一旦上了非法集资这条贼船,下船的时候已是孑然一身。

  说到这里有的朋友会有疑问了什么是非法集资?而非法集资又有什么样的特点呢?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它一般具备四个特点:

  1.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而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一般可以分为:借款、请会(打会)、以公司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购买返利产品、P2P。

  我们将在后面的专题中逐个向大家用典型案例详解这些形式所用到的手法。大家可以持续关注哦~

  至于危害

  非法集资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

  参与人员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引发社会不稳定和治安问题

  上到发起者下到参与者无一不受到其牵连,甚至还会影响到其他方方面面。这就是完美的诠释了害群之马的意思呀。

  最后附上关于非法集资的十问十答。

  1.什么是非法集资?

  答: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

  2.理性投资要警惕哪些方面?

  答:承诺“还本付息”应警惕;面向公众、不设门槛的投资项目应警惕;超范围经营应警惕。

  3.利息低的是不是就不是非法集资?

  答:不一定。不管是高息还是低息,只要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就是非法集资。有些机构借助低息说明其安全性,从而迷惑投资者。

  4.营业执照上批准的营业范围是金融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类的公司,可不可以进行集资?

  答:不可以。金融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类公司主要是对各种金融、投资、金融企业招聘等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和传递,而社会上很多非法集资公司却借此之名进行自融,通过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进迷惑群众的。

  5.什么叫自身融资?

  答:自身融资简称“自融”,是指在平台上所筹集到的资金,绝大部分投于自由公司或关联公司的项目。相关条例明文规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为自身融资。

  6.也有人反映,他们投的平台有很多项目,而且都是有担保的,这怎么解释?

  答:大部分项目都是以假充真,一般人员没有合适的能力和渠道去核实项目真伪以及平台与担保公司的真实关系,其实他们很多都是关联公司,实质是自己给自己担保,相当于没担保。

  7.“现金贷”有哪些特征?

  答: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担保、利率畸高。

  8.“现金贷”利率畸高是指什么?

  答:借款人平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24%或单笔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

  9.钱被非法吸收资金的公司骗走了,什么时候能得到返还?

  答: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缴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资产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绝大多数情况下,集资的本金很难得到全额返还。

  10.企业集资算非法集资吗?

  答:企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也就是说企业内部针对不超过200人的特定人员吸收资金,不构成非法集资。而企业一旦开始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参与其中,使得原本合法的内部行为演变成社会性、不特定性,就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构成非法集资。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