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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如此“耍秤”
2019-09-26 16:49: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由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牟建华、卓昌福、卓昌良、施朝祥诈骗一案一审宣判,4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3000元。至此,4名被告人为自己在农村走村串户靠“耍秤”收购稻谷进行诈骗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9年3月21日,涪陵区马武镇林口村3组村民廖某向派出所电话报案称:当日上午10点左右,他将自家的稻谷以每斤1.3元的价格卖给一伙开着红色货车上门收稻谷的人,卖了3420斤。自家原有稻谷6400斤,现在只剩下1398斤,怀疑是被买稻谷的人以“耍秤”的方式骗走1582斤,损失价值2056.6元。

  涪陵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于4月2日在马武高速路口将牟建华、卓昌福、卓昌良、施朝祥4人抓获。

  到案后,牟建华等4人对以“耍秤”方式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今年3月,卓昌福、牟建华、卓昌良、施朝祥4人聚在一起商量如何挣钱,牟建华提议,用经过改装的电子秤到农村收购稻谷,通过“耍秤”的方式“找钱”。于是,牟建华购买了经过改装的电子秤。

  这台电子秤上设置有“A”“B”“C”“D”四个键,D键为正常称重,B键如果称出100斤的物品重量,实际被称物品重量应为140斤左右,差距很大,而“A”“C”两个键未启用。

  有了可以做手脚的电子秤,牟建华、卓昌福分别出资3000元,施朝祥、卓昌良分别出资2000元,将这1万元作为收粮食的本钱。随后,4人对作案流程进行了分工,卓昌福负责用遥控板操作电子秤,施朝祥和卓昌良负责抬粮食装车,牟建华则负责打杂和开车,获利4人平分。

  今年3月20日,牟建华等人冒充涪陵城区人,以收粮食拿去酿酒为名,先后在涪陵区马武镇石干村3组采用“耍秤”的方式,骗取龚某家稻谷500公斤、文某家稻谷450公斤。所骗粮食卖至重庆某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非法获利2470元。

  据卓昌福交代,他们在收粮时,一般第一袋粮食会用小口袋装或者用未开封的肥料称重,按D键,所称出重量与实际相符,并让农民用自己的秤复称一下,重量都是一致的。在取得农民信任后,继续称粮食时,他会按下B键,然后用大口袋装粮食,装一袋称一袋,称完之后就把这一袋粮食装上车,过程中村民很难察觉他们做了手脚。

  就这样,2019年3月中旬至月底,短短半个月时间,卓昌福、牟建华、卓昌良、施朝祥先后在涪陵区马武镇白果村、林口村、外姍村等农村作案27次,骗取粮食13387公斤,非法获利34806.2元。

  案发后,4人退赔27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卓昌福、牟建华、卓昌良、施朝祥通过“耍秤”方式隐瞒电子秤重量不实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因4人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建议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