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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题普法(一) ——套路贷是什么
2019-06-12 09:38:00  来源:兴化检察院

 黑恶势力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是被扫黑除恶的对象呢?今天我们来讲一讲“套路贷”。

  【典型案例】

  大学刚刚毕业的小殷,为了偿还3000元的信用卡欠款,找了朋友圈做贷款的陈某想借4000元,于是陈某带着小殷去填资料,小殷填完资料,对方却说借款要1万元起步,小殷无奈答应以后,对方却以“行规”为由拿出一张2万元的借条让小殷签署,小殷因为着急用钱只好签下了。陈某这时又提出1万元的借款中还要收取2675元的手续费,还款方式按照每周875元还款,持续20周,不能提前还款。小殷觉得太过分不想借了,但这时候陈某拿出小殷签字的2万元借条说“那我只能拿着这张借条去法院起诉你了”,权衡再三,小殷在这一天拿到了7325元,却写下了一张2万元的借条。

  噩梦就这样开始了,还款的第七周,小殷实在无力偿还债务,陈某提出要收取30%的违约金,这对小殷无疑是雪上加霜。这时候陈某给他介绍了另一家借贷公司,依然以“行规”每月1600元的利息,小殷借3万,写下了8万元的借条,实际却只拿到了1.5万,用来“平账”之前和陈某的债务。到期日小殷又还不上这家借贷公司的欠款,竟被陌生人强行带到一间写字楼“坐了”4个小时,最后给了2万元利息才让离开。到了第二年,小殷原本4000元的借款已经被不同的套路贷公司累计,飞快的滚雪球般高达300万元。如此巨额的债务将小殷及其家庭彻底击垮,母亲为此罹患重病,哥哥为其担保失去了工作。终于下定决心报警后,警方迅速侦破案件并告诉小殷,他这是遇上了“套路贷”。这家所谓小额贷款公司根本没有工商注册,惯常以暴力催讨、上门威胁、滋事扰乱、非法拘禁、堵塞锁芯、殴打他人等方式,逼迫借款人归还虚高名义借款,迫使被害人变卖房产等资产,该组织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多个罪名。

  【检察官说法】

  所谓“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担保”、“抵押”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虚假诉讼或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套路贷的基本特征,一是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以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可以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立刻偿还“虚高借款”。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介绍或假冒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者个人,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或采取暴力软暴力手段逼债,最终达到被害人财产的目的。

  由于“套路贷”隐蔽性强,精心设计骗局,且利用公权力“扫尾”,被害人很容易上当,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尽量通过正当渠道贷款,特别要记住拒绝签署“空白合同”。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