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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我酒喝下去胆子贼大......
2019-08-23 16:33:00  来源:兴化检察院

  【基本案情】

  一日晚上王某在朋友家中吃饭,饭桌上两人小酒喝着牛皮吹着,心里美滋滋。酒足饭饱后王某便驾驶着摩托车穿梭在回家的路上。此时正值二月底,夜晚的寒风格外冰冷,可迎面吹来的寒风并没有让王某清醒,开到一半的王某索性将摩托车停在了在路中间,并拦住路上正常行驶的油罐车发生了口角,导致交通拥堵。

  而此时民警魏某正好带着两名辅警处警路过此地,发现一群人在马路中间,一个瘦瘦的男子把摩托车拦在路中间, 三人便依法对其进行制止,但喝了酒的王某哪能乖乖束手就擒,期间三人遭到王某强烈的反击,三人的胸部、裆部、臀部、腿部、脚腕均受到了王某不同程度的拳击以及脚踢的伤害。之后交巡警大队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兴化市人民医院抽取血液,经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理化检验,案发时,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4.5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据王某事后回忆说:“这次我喝了酒,就兴奋起来了,骑了自己的摩托车上了大路之后就把摩托车停在路边上,然后就去拦油罐车了。之后警察到场了,怎么动手的,我记不清了,后来警察把我带到医院抽血的。”

  经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构成构成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最后兴化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二千五百元。

  【检察官提醒】

  妨碍公务罪,我们在一些警匪题材影视作品中可以经常听到。这个罪名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在已经触犯危险驾驶罪的前提下面对警察执法,拒不服从甚至用暴力来对抗。在最后法院宣判中王某数罪并罚也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最后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喝酒一定勿开车,面对警察执法一定要好好配合,千万不要学习王某最后只能在高墙内后悔。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