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2月21日上午,兴化市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检委会委员专题学习“高检院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此次学习的典型案例属于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易发的案件类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诈骗、造谣传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他涉疫情等五类犯罪,六个案件。
其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两件,分别是湖北省嘉鱼县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四川省仁寿县王某妨害公务案;诈骗犯罪一件,即江苏省南通市张某诈骗案;造谣传谣犯罪一件,即辽宁省鞍山市赵某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一件,即福建省武夷山市陈某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其他涉疫情犯罪一件,即河北省隆尧县赵某某寻衅滋事案。
张红成检察长指出,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兴化检察要从实际工作出发,依法及时、从严惩治破坏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民行部门对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工作要多思考,为维护社会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