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光执法、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本院拟对雷某、刘某、杜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四项、《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听证工作指引》第十五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会召开时间
2022年8月19日15:00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需全程佩戴口罩。
3.本次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如报名参会,请将人员信息(姓名、单位、手机号码)于2022年8月18日18时前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报名联系方式:80261593)。请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