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平正义感知工程”,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获得感和认可度,2019年6月11日下午,兴化检察院控申部门就黄某某控告、申诉案进行公开答复。
2019年3月25日和2019年5月10,兴化检察院控申部门分别受理了黄某某提出的申诉和控告。控申部门调阅了相关卷宗,审查后认为黄某某的申诉理由不成立、控告内容失实。6月11日,兴化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分别就黄某某提出的申诉和控告公开答复黄某某。期间,检察官围绕黄某某的诉求进行了答复,并出示了有关证据材料,充分释法说理,得到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