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陈某某、周某某等5人涉嫌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罪一案。
普法进校园,安全 “不打烊”
消费维权,检察官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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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变课堂 警钟鸣田间
头条号:兴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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