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董某某、吴某某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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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号:兴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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