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兴化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垛田中队副中队长吴永志涉嫌诈骗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吴永志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兴化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涉案未成年人清明祭扫、普法教育活动
清明祭英烈 忠诚铸检魂
【检察开放日】“检护夕阳,情暖桑榆”检护民生系列活动
【法治副校长】预防校园欺凌专场普法
头条号:兴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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