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我院曹军、成广进副检察长,检察政治工作部陈卫华主任分别带队,早早的就到了沙沟镇水金、沙北、严舍三个村开展新风行动学习宣传活动。
各工作组通过组织周边群众学习《宣传手册》新农民“二十条行为规范”、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加强新农民行为规范的日常宣传;组织村(居)党员干部联合开展“十常思十带头”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泰州市党员干部“十常思十带头”日常行为细则(试行)》,逐人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存在不足,明确整改方向等方式,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新风行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风文明提升,着力提升全社会各方面投身新风行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