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千垛镇东罗村原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邢怀稳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案,由兴化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于2019年9月11日移送兴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次日兴化市检察院决定对其先行拘留。2019年9月20日,兴化市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对犯罪嫌疑人邢怀稳决定逮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昭苏县检察院来我院交流学习
【世界读书日】检察长的“荐读书单”来啦
兴化市检察院、如皋市检察院联合开展“五四”主题活动
【检察护企】兴化检察积极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活动
头条号:兴化检察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