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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暂予监外执行之后,哺乳妈妈竟屡屡“失联”
2019-04-28 09:33:00  来源:兴化检察院

  法律从人性化和宽容的角度,决定对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妈妈暂予监外执行,可是,这位妈妈却屡屡不假外出,将婴儿送至爷爷处抚养后,自己则擅自外出打工。2019年4月16日,经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努力,罪犯王松美被投送至江苏常州监狱服刑。

  一年的哺乳期

  2018年7月12日,家住兴化市的王松美因犯诈骗罪被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因为当时27岁的王松美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于2018年7月23日被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至2020年1月19日止。

  判决后,王松美在兴化市司法局中堡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但是入矫后,王松美未能依法遵守法律法规,经常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经警告拒不改正,分别于2018年8月27日、10月8日被兴化市司法局给予书面警告,但王松美依然我行我素,不接受社区矫正。

  未被接受的迁居申请

  兴化市司法局调查了解到,王松美的父亲因吸毒在监狱服刑,母亲早已改嫁,王松美因婚嫁,实际已长期居住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某乡镇。

  为更好地帮助王松美接受社区矫正,兴化市司法局多次向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提出迁居请求,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该乡镇司法所调查后反馈:因王松美未取得结婚证明,无法落户,不能接受王松美的迁居申请。

  在调查过程中,兴化市司法局发现王松美的女儿实际已断奶,且被送至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某乡镇其爷爷处抚养,王松美则长期在安徽省淮北市某KTV内工作,矫正小组成员劝其依法接受社区矫正,但王松美不予理睬。

  公检司合力收监执行

  兴化市检察院在例行巡查监督时,发现王松美长期处于拒管情况,2018年10月22日,向司法局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司法局立即采纳了检察建议。

  泰州市检察院和兴化市检察院一起,多次与上海普陀区法院沟通,2018年11月7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作出决定,对罪犯王松美其予以收监执行。

  监督结果

  2018年12月20日,罪犯王松美被上网追逃。但因为罪犯王松美佩戴的电子腕表未充电,无法定位其确切行踪。司法局一直尝试联系规劝王松美,但王松美毫无悔意,短信回复称自己上班每日收入一千多元,不想回去。

  2019年3月,经周密部署,政法机关联合布置抓捕措施,22日上午,王松美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当日,被关押进泰州市看守所羁押。2019年4月16日,经兴化市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努力,罪犯王松美被投送至江苏常州监狱服刑。(本文被江苏法制报采用)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