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兴化市林湖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陆步池等4人犯挪用公款罪一审被判刑
2017-11-28 14:51:00  来源:
 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兴化市林湖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兴化市林湖乡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站长、兴化市林湖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主任陆步池原兴化市林湖乡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总账会计、兴化市林湖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总账会计赵金松、兴化市林湖兴达塑料制品厂负责人王兴达、原兴化市林湖乡湖东村党支部副书记杨广林挪用公款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陆步池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赵金松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王兴达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杨广林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