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凤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审被判刑
2017-09-28 10:49:00  来源:
 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春凤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