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明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被判刑
2017-05-10 10:13:00  来源:
 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泰州罗兰金都购物公园有限公司兴化办事处业务员刘启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编辑:徐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