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平、顾素霞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审被判刑
2017-04-11 10:02:00  来源:
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广平、顾素霞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广平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顾素霞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编辑:徐凯莉